华亭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紧紧围绕“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两大主责主业,紧扣“严、准、全、细”把控好“受理关、监控关、通报关、提升关”,强化案件管理和服务,不断推进工作提质增效。
“严”字当头,把好“受理关”。对公安机关通过甘肃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推送的提捕报诉案件,及监察机关移送案件按照受理“四标准”进行初审,由部门负责人签批决定收案。如存在错漏等不规范情形,及时予以指出并退回纠正,严格把好受案环节第一道关口。遵循“一月一查找,一季度一分析”的方法,对受理环节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反馈,及时和移送机关会商,达成共识,保证案件质量从源头和初始环节得到提升。
“准”字为本,加强“监控关”。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坚持加强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全程管理与重点监控相结合、人工管理与依托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原则,重点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在案卡填录常态化审核中,实时纠正案卡错填、漏填等不规范情形,加强流程节点办理的提醒、督促,对案件办理进行全方位动态监督、提示、防控,从而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有力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全”字为用,做好“通报关”。案管部门每日核查,按月、按季度准确统计入额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业务办理情况,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及六项重点工作数据情况进行分析和通报,及时查找弱项短板,做到“通报到案至人”,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为检察业务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细”字为要,凸现“提升关”。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运用常规评查、重点评查等方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着重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释法说理、办案效果、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检查评定,确保评查工作客观全面、规范有效。对评查出的问题,案管办梳理归纳汇总后,制作案件评查反馈意见向承办检察官直接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规范情形,要求承办人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杜绝问题的再发生。将评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和干警的实绩考核,载入办案人员司法档案,大大提升了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