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平凉政法网,今天是 2024年10月09日 星期三
当前位置:首页 » 长安人物

郑兴隆:有人情味的法治“赶路人”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责任编辑:高睿蔓 审核: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08-30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曾令波 王倩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郑兴隆至今记得,4年前带头组建股东权审判团队时引据《荀子·修身》自我激励的情景。

郑兴隆所在的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民二庭作为商事审判庭,每年受理大量公司类案件,其中涉股东权益纠纷类案件普遍存在法律关系定性难、调解率低、上诉率高等难题。作为副庭长的他主动挑起重担,带头组建了股东权审判团队,专司负责涉股东权益的公司类案件,最终用实干实绩交出了一份优异答卷。

2009年8月,郑兴隆硕士毕业后考入九龙坡区法院工作。从西彭法庭到民二庭,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从普通干警到民二庭副庭长,15年如一日,他默默耕耘在三尺审判台,办理民商事案件4200余件,无一案件因不合格被改判或发回重审。郑兴隆曾获评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办案标兵,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要俯下身子干实事,埋头做好‘赶路人’,为人民司法事业添砖加瓦。”郑兴隆表示。

脚下沾满“泥土味”

18岁,怀揣法治梦想,郑兴隆由鄂入渝。7年的求学时光,让郑兴隆爱上了重庆。出校门时,“湖北娃子”已然成了“重庆崽儿”。毕业两个月后,郑兴隆考入九龙坡区法院,被分配到离院机关40多公里的西彭法庭。

“兴隆人呢?”“下乡去了。”因为年轻,郑兴隆总闲不住。彼时,只要开完庭、忙完事,郑兴隆就喜欢下乡走走。

“现场勘查,上门调解,普法宣传,下乡能做的事可多了……”回望过去,郑兴隆对所经历的事如数家珍。在办理一起宅基地纠纷案时,他顶着初春的寒风和细雨,走到湿滑的田埂上,现场勘查土地并向出耕的老农了解情况,最终妥善化解了纠纷,使剑拔弩张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多年积怨的老邻居冰释前嫌。

“脚上没泥,心里没谱。”郑兴隆表示,“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唯有厚植乡土情怀,脚下沾满‘泥土味’,心里才会充盈‘人情味’,才能触摸到基层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所需所求所盼。”

2012年到2014年,郑兴隆连续3年年均审结案件数逾420件,调撤率达80%以上,工作实绩赢得了西彭法庭分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又拼又爱“较真”

2015年初,因工作调整,郑兴隆到民二庭工作。为了快速融入新岗位,郑兴隆“拼”字当头“干”字为先,坚持向书本理论学、向司法实践学、向先进典型学,凡事早学一步、多学一些、学深一点,自己的审判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在日复一日的坚守中,郑兴隆凭借着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逐步成为民二庭的业务骨干。“遇到疑难复杂和矛盾尖锐的案件,兴隆总是冲在前面。”民二庭原庭长樊亚琴称赞道。

2020年,郑兴隆成为民二庭副庭长,肩上的担子也更重了。早上6点左右到单位,锻炼一小时后投入工作,晚上8点左右才下班回家。这是郑兴隆的日常标配。时间一久,“拼命三郎”的外号悄然传开。而且,这个“拼命三郎”还很“较真”。

“法官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郑兴隆深以为意,身上总绷着一股“较真”劲,并用“较真”妥善化解了一起起矛盾纠纷案。

在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身为堂兄妹的双方当事人反目成仇,互相起诉或提起反诉,一案引发多案。“一纸判决或许能打开‘法结’,却不一定能解开‘心结’,能在定分止争的同时,消除他们之间的隔阂,案子才算办成功。”为此,郑兴隆把“较真”做到了极致,最终在动情晓理的基础上,以一纸调解书破解关联数案,让反目至亲“红脸”变“和颜”。

“拒收”与“丰收”

“郑法官,我要送你一面锦旗……”听到当事人要捎来锦旗,郑兴隆急急打断了他:“周老师,心意领了,但锦旗不能送!你挣钱不容易,能省一点算一点,再说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嘛。”

这已经不是郑兴隆第一次“拒收”锦旗。

“一面锦旗,少则几十块,多则一二百,何必劳神费财。”郑兴隆表示,“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是法官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老百姓满意了,就是最好的锦旗。”

“拒”字背后,是司法为民的笃定情怀。郑兴隆一边坚守着锦旗的“荒漠”,一边却笔耕不辍,浇灌出了一片写作的“绿洲”。

据悉,最高法院民二庭曾选定九龙坡区法院等全国20余家法院作为商事审判前沿信息直报单位,郑兴隆报送的信息累计有22条被采用。今年以来,郑兴隆在省级以上媒体发文28篇。

如今,不惑之年的郑兴隆越发沉稳持重。“我是一名平凡的人民法官,在平凡中坚守初心信仰,在坚守中发挥光与热,未来会一如既往做一名法治的‘赶路人’。”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