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韩某与刘某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刘某用一辆发动机有故障的“比亚迪”牌轿车与韩某的一辆“长安”牌轿车互换。刘某答应韩某将车辆维修好之后便交付机动车权属证书,并协助办理车辆转让手续。韩某将车辆修好后向刘某索要车辆手续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静宁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一直无法给被告送达法律文书。承办法官几经周折找到被告,得知被告身患疾病卧床不起。考虑到被告的身体原因,无法到法庭参加庭审,承办法官遂决定前往被告家中开庭审理案件。
普通的农村住宅中,一张桌子,几把椅子……组成了简单而又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庭审开始前,承办法官首先与双方进行沟通。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便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耐心地给双方释法明理,努力解开双方“心结”。被告说:“法官照顾我行动不便,背着国徽到家里来开庭,我也不能给法官添麻烦,法官说得对,我同意退还车款。”原告也表示:“被告确实也不容易,而且行动不便,我愿意做出让步。”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巡回审判”移动的是法庭,不变的是“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静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法律七进”、巡回审判等方式主动将司法服务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真正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