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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出台《十项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

来源:甘肃法治报 责任编辑:高睿蔓 审核: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09-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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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履行司法行政机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助力民营企业家提升法治素养,以法治服务支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省司法厅印发《甘肃省司法厅助力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十项措施》的通知,提出十项具体措施。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提升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的必修内容,推动纳入各级统战、工商联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课程,开展多层次、全覆盖式学习培训,引导民营企业家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依托甘肃卫视《法治伴你行》栏目、法治甘肃网、《甘肃日报》专栏“三大阵地”,广泛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阐释,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家法治意识和依法经营能力。

着力增强民营企业家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用好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月、百场法治大宣讲、“民企陇上行”“陇企大讲堂”等行之有效的宣传载体,采取集中宣讲、警示教育、法治体检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涉企法律法规,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行政复议员等法律服务人员,走进商会、民营企业开展涉企法规宣讲和以案释法活动,提升普法供给精准性、契合度。配合省工商联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专题培训,搭建民营企业家学法平台。制作征集与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系列普法短视频,用好《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法律知识及风险以案释法读本》和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指引电子书,营造民营企业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健全民营企业家学法机制。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强化与各级工商联、党委统战部门、社会工作部门以及法学会等单位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普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层层落实民营企业普法责任。抓好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方案的落实落地,联合省工商联建立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观测点,研究细化观测指标体系,引导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齐飞工程”走深走实。探索完善民营企业普法任务清单制度,指导省工商联适时发布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精品案例,推动公检法司机关发布涉企相关典型案例。利用“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畅通法企交流渠道,做好企业易发违规和违法犯罪风险提示工作,实现民营企业学法用法常态化、长效化。

提升民营经济发展地方立法质量。推进《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地方立法进程。健全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在制定修改与民营企业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时,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加强涉民营企业新制定地方立法的宣传解读,加大涉民营企业优惠支持宣传力度。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知识产权保护、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执法司法等方面关切,不断激发民营企业家依法规范经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激情。

完善涉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涉企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健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建立企业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执法检查频次,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全面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持续推进柔性执法,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约谈、教育说理等非强制手段,让执法既有温度,也有力度。实行“监督+服务”,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梳理公布企业常见违法行为清单,完善涉企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加强和规范涉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

开展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法治督察。围绕地方立法或者政策文件违反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或者上位法规定,不平等对待企业、违法违规给予招商引资政策优惠、损害公平竞争,政府守信践诺不到位、“新官不理旧账”、“积案”“挂案”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涉企行政检查不规范,违法设定实施涉企收费和罚款,逐利执法、机械执法,以及违法违规实施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措施,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问题,开展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法治督察,以个案督察推动类案问题有效解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推动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一键举报”平台实质化运行,畅通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提升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加大对民营企业服务力度,为民营企业家提供依法经营、劳动用工等方面法律帮助。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支持园区、新区结合地域功能、定位和产业特色,探索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创新举措,为民营企业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仲裁员等担任法治素养提升服务团队成员,排查企业法治风险,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深化仲裁改革发展,推动仲裁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涉金融领域仲裁工作,积极探索涉外商事仲裁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一带一路”国际仲裁院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在订立经济贸易合同时,将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重要途径,便捷高效处理经济纠纷。

增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质效。巩固深化“万所联万会”成效,深入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统筹推进“法律三进”,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一起益企”服务中小微企业等活动。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化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作用,帮助企业健全管理制度,提升民营企业家依法治企的能力水平,推动民营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做好涉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强化与工商联沟通协作,共同指导各级开展调解工作。支持各级工商联及所辖商会、民营企业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商会调解员队伍建设,扩大商会调解员选任渠道,吸纳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家担任涉企矛盾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组织开展商会调解员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能力素质,及时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商会在化解涉企纠纷、引导民营企业家依法规范经营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家用调解的方式解决行业内、企业间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市场和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正确有效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面强化涉企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好各级政府在开发区、园区建立的行政复议联系点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涉企行政争议“容缺受理”机制。广泛开展行政复议访企宣传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行政复议工作场所,互动体验行政复议服务。做好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为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多样化、一站式解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