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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逾期难偿还 诉前调解纾困境

来源:崇信县综治中心 责任编辑:高睿蔓 审核: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11-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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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崇信县综治中心凝聚多元解纷合力,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金融借贷纠纷案件。

案情简述

2020年6月6日,王某因个人消费,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业务,并签订了相关协议。协议签订后银行向王某发放信用卡一张,王某激活信用卡后多次刷卡超前消费。还款到期后,王某却长期未能遵循协议约定的归还本息,无奈之下银行将借款人王某起诉至法院。

崇信县法院在受理该案件后,对案件情况进行初步评估,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具备调解基础,为高效化解纠纷,将案件流转至县综治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县综治中心调解员接到案件后,对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确认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后,约定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就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积极与相关银行进行了沟通核实,并详细了解了该银行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同时,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银行委托人金某表示王某欠款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个人信用,希望其尽快偿还逾期欠款,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则表示自己有意愿尽快偿还欠款,但目前资金紧张,正在积极寻找还款办法,希望银行能够减免部分利息和滞纳金,并适当延长还款期限。

调解员在充分听取双方的诉求后,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一方面,调解员积极与王某进行沟通,从“情理法”多方面强调了按时还款的法律义务和违约后果,告知其银行的诉求具有合理合法性,希望其能积极主动还款;另一方面,调解员向银行说明了王某的实际困难,建议银行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一定便利。

调解结果

最终,在调解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王某在两个月内偿还逾期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共计18500元,银行在还款期限内不再产生利息。自此,一起金融借贷纠纷以诉前调解成功而画上圆满的句号。

案例点评

本案的成功化解在于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沟通协调、专业引导的作用,依据法律法规和情理,平衡双方利益诉求,充分考虑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解决问题,通过诉前调解,不仅有效解决了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纠纷,也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成本,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双方的合作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